欧洲专利申请指南
欧洲专利制度历史
欧洲地区实行《欧洲专利公约》即EPC体系,在EPC体系的包含欧盟体系的,也包
欧洲专利的特点
1、欧洲专利的有效期自申请日起20年。
2、在提交申请时必须提出检索请求及交纳检索费。
3、对于通过巴黎公约途径提出的欧洲专利申请,申请人应在欧州专利局的检索报告公布日起6个月内提出实质审查请求,同时需从欧洲成员国中具体成员国,并交纳审查费和费。
对于通过PCT途径提出的欧洲专利申请,申请人应在提交欧洲专利申请的同时提出实质审查请求,同时需从欧洲成员国中具体成员国,并交纳审查费和费。
4、一般欧洲成员国要求在授权公告起3个月内完成翻译工作并在各国生效。如果申请人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所规定的翻译,则申请人会丧失在该国的专利权。
申请欧洲专利所需文件
1、申请书,其中应写明发明人和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(如果申请人是法人的话,还应包括法人
代表的名字),提交日期,发明名称和优先权日(如果要求了优先权);
2、说明书包括:发明名称,附图说明,对发明的详细描述,和权利要求;
3、必要时,应有附图;
4、摘要;
5、如果要求了优先权,应提交优先权文件,其包括经证明的在先申请副本及其韩文译文